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通知
博士论坛理事单位:
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经论坛组委会研究决定,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会议定于2007年4月24日至27日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安排是:4月24日报到,4月25日、26日两天会议,4月27日组织与会人员到扬州参观。
参选论文近期由论坛外专家匿名评审后,我们论坛组委会将会及时通知你,届时我们论坛组委会将会与组委会聘请的专家和入选论坛会议的博士生联系具体报到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第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