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良,男,汉族,中共党员,1955年出生于内蒙古突泉县。1974年中学毕业后下乡插队,1976年在吉林油田当石油工人,1978-1984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2001年于美国伊力诺大学进修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200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4年破格晋升教授,1999年任博士研究生导师;1995-1998年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1998-2001年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和法官教育培训。2001年调任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2003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2004年9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1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 郑成良教授曾经兼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1994年至2001年任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1998年至2002年任吉林省法学会副会长,1996年至1999年任教育部第一届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7年至2004年任第一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在兼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郑成良教授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教学方面,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两项、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两项、宝钢优秀教师奖一项、吉林大学校级教学奖多项。曾被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评为 "最佳教师",排名第一;在法学研究方面,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合著、合译教科书、著作、译著10部,获教育部、司法部社科优秀成果奖一项、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项、吉林大学社科优秀成果奖多项。
代表著作:
1 《现代法理学》(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9
2 《司法改革报告:有关国家司法改革的理念与经验》(主编孙谦, 郑成良) 法律出版社 2002
3 《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专著)中国法律图书公司 2002.12
代表性论文:
1《无罪推定论》,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8年 04期
2《法学方法论问题论略》,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9年 05期
3《论法律文化的要素与结构》,刊于《社会学研究》 1989年 02期
4《略论借鉴和引进外国经济民事法律问题》(苏惠祥; 郑成良), 刊于《社会科学 》1991年 04期
5《论法律的历史继承性》(郑成良; 徐卫东),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1年 05期
6《论法治模式的理念型》,刊于《天津社会科学》1993年 05期
7《法律、契约与市场》,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4年 04期
8《论依法治国之法理要义》(郑成良; 董进宇; 霍存福), 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6年 04期
9借鉴、批判与超越──读《二十世纪西方法学思潮研究》之印象,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7年 03期
10《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刊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0年 04期
11 《债券由代理发行人垫资兑付,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郑成良; 周艳)《人民司法》 2000年 05期
12《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刊于《人民法院报》2001-09-09
13《司法官素质要靠制度保障》,刊于《检察日报》2001-12-05
14《比较与思考──赴法司法考察一瞥》(郑成良; 王和民; 王宝发),刊于《法律适用》2002年 02期
15《论程序公正的价值优先性》,刊于《人民法院报》2002-11-15
16《论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养成》(郑成良; 陈海光),刊于《法律适用》2002/12
17《中美两国司法理念的比较》(郑成良; 张英霞; 李会),刊于《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3年 02期
18《美国的法治经验及其启示》,刊于《学习月刊》 2004年 04期
19《司法监督与司法公正》(郑成良; 袁登明; 吴光荣),刊于《中国司法》2004年 06期
20《如何构建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袁登明; 吴光荣; 郑成良)《人大研究 》2004年 05期
21《论司法公信力》(郑成良; 张英霞)《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5年 05期
22《论法律形式合理性的十个问题》,刊于《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5年 06期
23《一流理工大学的文科战略》,刊于《光明日报》2005/11/16
24《和谐社会与权利保障》,刊于《文汇报》200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