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遵守学术规范有利于学术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灵魂。我们说人文社会科学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主要指创新能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觉得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鼓励创新,减少低水平重复的研究。但是,在谈论创新的时候,我认为需要正确认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我刚才还与
第四,遵守学术规范有利于促进学术交流。什么叫学术?我在这里主要是谈人文社会科学,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拿着一张纸、一支笔自己搞研究,研究什么也不让别人知道,这叫不叫学术?舒尔曼说,不是所有的智力活动都是学术。只有具备了如下三种成分之一的智力活动才成为学术:第一,公开发表;第二,成为圈内人士严格评价的对象;第三,圈内人士开始使用、参考和发展这些思想和创造活动。 按照这个要求,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自己闭门思考、秘而不宣的东西,显然不是学术。因为学术本身包含评价的成分,秘而不宣的东西不能成为学术同行的评价对象,也就不能作为一种思想或创造活动在学术界中交流、传播、使用、参考和发展。学术包含交流,不能交流的东西(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的东西)不是学术。我们说,学术失范妨碍学术交流,是因为你必须拿自己的创新成果和别人交流,这个创新成果是如何得来的又必须伴有学术史的考察。否则,你的研究成果就不能为学术共同体承认。你把拿了别人的东西又不注明的所谓研究成果和别人交流,就会被人嗤之以鼻。近年来中国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都明确地瞄准了世界学术前沿、增强国际竞争力或国际学术对话能力这样一个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科学、学术是无国界的,它们必须通过学术交流特别是国际学术交流,才能发展、提高水平。学术失范妨碍了学术交流,因为不遵守学术研究的规则,你的研究成果就不能为学术共同体所承认。那么,我们现在该问问人文社会科学下一步的发展目标,是不是要求达到世界水平和中国特色。我觉得这么提是有道理的。如果学术的东西只在中国能够被中国人理解,拿到外国后外国人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东西,这种学术就不能交流了。中国学者应该拿各国学者都能够理解的、能与其交流的东西,我们才能够达到所谓的世界水平,也才能让人家了解你的中国特色。要实现这个目标,要取得国际学术竞争的能力,不遵守世界学术界共同遵守的学术规范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们讲学术、学术规范以及提高学术水平是统一的。这与刚才提到的遵守学术规范有利于学术自由,有利于学术评价,有利于学术创新,实际上也是一致的。
就目前来说,我认为无论从养成教育还是从提高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水平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要遵守学术规范中的引文规范。学会如何引文,对中国学者来讲目前可能是一种最重要的论学态度。我觉得,扭转学风问题,突破口是增强遵守学术引文规范的意识。对此,《学术规范(试行)》专门就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把“学术引文规范”当作一个独立的部分加以论述。关于学术引文的规定有两条,一是第七条讲“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另一条规定是第八条讲:“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规范特别是引文规范现在存在失范的问题,存在不守规矩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养成教育不够。从简单的方面来说,遵守学术规范和“不随地吐痰”是一样的。大家都知道随地吐痰不好,但我们有的学者却不知道不遵守引文规范和随地吐痰一样丑陋。这个问题我觉得和我们的养成教育不够有关。我们大学里现在缺乏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有的学者指出,相当多的本科生、研究生,分不清适当借鉴、征引与抄袭剽窃的区别。问老师,老师也不清楚,因为老师也没有受过这种训练,同时也缺乏一个学术界公认的标准。而在美国,每个大学的学生手册上对作业或论文的抄袭及其处罚都有明确规定。就我所知,各学科还有专门的学术手册,例如美国法学院就有法学研究手册,专门教你如何检索文献、如何引用他人论点。我
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目前有28万人,每年有19万篇论文的产量,这么多的论文,应该是个泱泱论文大国了。但大家可以随便在这十几万篇论文中找几篇来翻翻,看看注重引证的又有多少。大家想一想,这十几万篇论文产量很大了,但它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的综合国力呢?并没有提高多少。其实我
说到法学论文应该怎么做,去年,我和一位美国律
我们学者写的论文能有20%的篇幅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就算不错了。所以,我说句刻薄的话,我们一些学者虽然发表了许多论文,但是可能还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论文。我们现在提倡,在做一个新课题之前,先充分了解和掌握已有的研究成果。别人已经说了什么话、提出了什么观点就要标引出来,别人已经说过的话你不知道就是孤陋寡闻,别人已经说过的话你还说就是低水平重复,用了别人说过的话不标引出来就是欺世盗名。
当然,我认为,加强引文意识不仅是学者的责任,书刊杂志的编辑人员也需要增强学术规范意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编辑人员引文意识还是比较缺乏的。现在我们从国外学习回来的学者越来越多了,引文意识增强了。但是,我听到许多学者抱怨说,他们的文章或书稿交给编辑后,引文和参考文献被删除掉了。许多编辑似乎认为,那么多的引文是浪费了他们的版面。这实在是很可笑的。所以我觉得编辑也应该提高对引文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我记得上次开一个学术规范研讨会的时候,卫方也参加了,会议是由玉圣教授主持的,我在会上发言说我们也不必做什么八比二,二比一就够了,我建议有哪个刊物率先站出来,比如《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发一个新的征稿启事说:今后如果投稿的引文达不到文章字数的一半,本刊一律拒绝刊登。如果这样坚持做几年,大家的引文意识可能一下子就增强了。说到这一点,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现在也主管学报、刊物。我曾经和我们学校《政法论坛》的主编
杨玉圣:
刚才张保生校长讲到“随地吐痰”的问题,这还算是一种相当客气的说法。在我看来,很多学者不是“随地吐痰”而是“随地大小便”的问题。法科教师、学生都应当学过或听说过著作权法。从道义上讲,他们在遵守学术规范方面如果不能是模范,至少也不应当犯规。但只要大家看报纸,比如《新京报》《中国青年报》,或者浏览网站如“学术批评网”,就会发现前一段某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出版的《经济社会学》一书涉嫌抄袭事件,40万字被指抄袭了10万字。而该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他的女博士生写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也被指抄袭,该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还是“法学名家经典著作系列”。《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发表的湖南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的文章,抄袭了本人多年前的一篇文章。这些抄袭事件说明,就是我们身在其中的法学学科和法学院校,抄袭剽窃的问题不仅照样存在,而且还相当严重。
张校长刚才提出:学术规范要落实,应从引文规范抓起。那么,如何通过学术引注、引文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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