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学是运用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司法会计活动及其规律进行研究,解决在法律事务中发现、收集、固定、鉴定、审查会计资料证据的一门会计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法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主要就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情况、现状及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意义作一探讨,以捉进我国司法会计学的教育活动。
一、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现状
我国的司法会计理论最先是在1954年从前苏联引进的,前苏联的一些法学院校开设有“司法会计”课程,美国的一些法学院也把“司法会计业务”作为博士生的课程、在我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些法学院开始开设“司法会计”课程,并且翻译介绍一些国外有关专家撰写的司法会计方面的书籍、资料。由于当时我国的经济形式较为单一,法律事务很少涉及财务会计问题,因而除少量会计人员的贪污案件外,司法会计在我国法律诉讼中很少应用,一直到70 r'}代末,受司法实践发展的制约,我国几乎没有人对该学科进行专门研究。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日趋复杂,司法会计在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法律院校相继开设了《司法会计学》课程。90年至92年期间,司法会计专业出版物的发表达到一个鼎盛时期,除一些政法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自编教材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也组织编写了司法会计学的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和司法学校教材。
目前在司法会计学的学历教育方面,我国在法学本科专业中进行司法会计学选修课教育主要集中于少数政法院校和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我国目前已有几所学校开设了司法会计专业或司法会计方向的本科教育。为了开拓教育领域及适应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有的财经院校曾办过司法会计学专业证书班,有些财经院校的会计专业则开设了司法会计鉴定课。
在司法会计学的职业教育方面,我国检察机关比较重视司法会计学的职业教育,司法会计专业人员上岗前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倍训,侦查、起诉等业务人员也进行一些司法会计学教育活动。公安机关从99年开始对经济犯罪侦查人员进行司法会计业务培训。法院系统虽尚朱将司法会讨学列为职业教育的内容,但在司法鉴定业务倍训}中也涉及了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二司法部目前正考虑在律师及其他相关司法工作人中进行司法会计学职业教育。
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已近50年,但到目前为止,司法会计的教育内容、教育的普及等与司法实践的需要差距还较大。影响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这是制约司法会计学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如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取证难或不会应用司法会计技术查处案件}h涉及的财务会计业务;我国目前几乎没有专门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人员,只有为数不多同志在兼职洲亏司法会计理论的研究,司法会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我国目前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人员,以经济法学专业人士为主,大多缺乏研究司法会计学的必要理论基础,而诉讼机关已配备的司法会计技术人员,则主要是从会计、审计等工作n位选调来的,其专业技术水平大多还处在应付诉讼的阶段,所以现有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醚待提高。二是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成果中的偏颇、司法实践中对证据要求不高、教育机制方面的欠缺以及缺乏必要的客观环境等,也对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开展形成了障碍:如从已发表的司法会计学研究成果看,过于偏重对会计学的介绍和审计理论的移植。缺乏对司法会计学的许多基本理论的揭示;从法律诉讼实践看,我国历史上一直采用以言词证据作为主要证据的诉讼模式,法官对口供、当事人陈述及证言比较重视,对其他证据都显得不太重视在教育机制方面,司法会计学教育具有跨学科教育的特点,而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是专科教育机制,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人才倍养,跨学科进行复台型人才涪养的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二、我国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的意义
从当代会计事业发展来看,会计要与时俱进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要求用法律调节经济活动。现实生活中,几乎所蔺的经济活动都与会计相关,如何沟通会计和法律的关系,司法会计成为必不可少的桥梁。伴随着会计和证据制度的发展,21世纪,司法会计已成为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一) 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我国司法实践发展的要求,在目前及未来的诉讼活动中,司法会计活动将成为大量案件诉讼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从刑事诉讼要求上看,强调以证据定罪、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的保护,是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律的一大特色,这在客观上为司法会计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了依据和动力。其次,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类型成倍增长,这一新的形势给以经济犯罪{贞查技术对策为研究对象的司法会计检查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领域,由于不同类型犯罪在手段、涉及财会业务的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就需要理论上不断地提供新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和对策。最后,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会计环境的复杂化,会计技术的现代化,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和全新的财务会计事项,禾来涉及经济的各类诉讼案件中也会出现更多的财务会计问题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来解决。司法会计活动的日益发展,必然需要更多的掌握司法会计学知识和技能的诉讼人才,而造就这类人才的主要途径就是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司法会计学教育是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需要。
(二)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是提高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的需要
我国对司法会计学进行系统性研究不到20年,但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会计学理论体系框架。与国外现有同类理论研究成果相比,我国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基础理论方面已有明显的优势,但实务性理论的研究相对滞后。而实务性理论的研究涉及各类不同的诉讼和各种经济方式,经济核算内容,决非少数理论研究者所能够承担。为了提高我国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水平,高等院校有责任担当起高层次司法会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为进行司法会计理论研究提供大量的优秀人衣同时。随着司法会计学教育在法学教育中地位的提高,也可以促使一批通晓法学和会计学人才转向司法会计理论研究的领域。
(三)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立法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证据法的建立和发展
法学发展到现在,已形成实体法、程康法和证据法三足鼎立的状态,证据旎连接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桥梁,离开证据,犯罪无法证实,程序成为摆设。会计证据是经济案件的重要证据,需夔专门的司法会计学来研究收集、固定一审查和运用这些证据。我国目前的诉渺法律中,仅有关于司法鉴定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各类具体的司法鉴定规范,也没有关于司法会计检查的具体规范,诉讼人员查帐没有相应的法卿定,司法会计检查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更谈不上强击哒行司_法会计检查。我国目前正在酝酿制定证据法,而财会资料证据、司法会计检·查笔录、司法会计检验结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以及通过司法会计活动所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是证据法所需要研究的立法问题。另外,司法会计活动属于技术活动,除了二般法律的规范-外,还需要有与法律相联系的技术标-准做依据,其中,专用技术标准的制定-离不开相关的立法指导。
〔四)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力于完善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
司法会计学是司法实践中应用面极大的一门边缘性学科,司法会计的历史演进表明,司法会计在法律事务中的作用是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由浅入深的规律递进,它成为法学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_从司法会计学的基础理论看,它所研究的司法会计活动类型、司法会计沽动机制、财会错误原理等内容,涉及到诉讼活动的分类、诉讼原理及社会行为的法律}I}质等重要法学理论;从司法会计检查学内容看,它所提供的司法会计检查程序、嫌疑账目的发现及查证方法,是法学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诉讼原理从司法会计鉴定学内容讲,司法会计鉴定范围、司法会计鉴定的提请与组织、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表达要求等,也是法学理论中应当揭示的一些原理。因此,司法会计学是法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学教育应成为法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学教育的开展,必然对法学教育体系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
(五)开展司法会计学教育有利于我国与国际接轨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发展,会计与法律的结合将越来越紧密,法律事务中也将会越来越多的涉及到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也逐步升温。培养司法会计学专业人才,既符合国际上未来人才需求的趋势,也是发展国内、国际经济所必需的。
作者简介:刘丽林(1965-),女(汉族),辽宁沈阳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介共安
The status quo and significance ofchina's judicial accounting education
LIU Lilin
(I:iao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Of Po-lice And Justice, Shengyang, Liaoning110031 ,
Abstract: The judicial accounting education has been carried out in
Key words: judicial accounting; judicial practice; legal systematization; evidence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