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弱势群体受高等教育的必要性分析
从理想的教育平等的要求来看,追求公平是当今人类社会教育发展的根本趋势,也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共同目标。而教育公平所蕴涵内容的核心部分是教育机会均等。教育机会均等作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具有鲜明的价值指向———改变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现状。因而妥善处理好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是实现高等教育发展机会公平的关键,也是事实上达到教育平等的重要指标。
从教育政策的目的和功能来看,减轻就业压力,稳定社会是扩招政策的应有之义。弱势群体大多是由农村地区与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下岗工人及其子女、城市或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及其子女等组成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们占总人口的比例决不在少数。并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已成为获取理想地位和改变经济状况的主要途径。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教育权利的一项根本要求。所以,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目标能否实现,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处理不好,就没有内部的团结统一,更谈不上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民族的振兴。
从教育长远效益来看,根据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和系统论中的系统功能理论,系统的功能取决于系统中功能最弱的环节。同样,一个社会人口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必然要受到社会弱势群体素质的巨大制约,特别是当教育弱势人群数量较大的时候,教育弱势群体的问题不解决,人口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就难以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有效发展也必然受到影响[1 ] 。
二、弱势群体受高等教育的现状分析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导致其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2 ] 。目前在我国,教育弱势群体的成分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从性别角度来看的女学生,从民族角度来看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从家庭背景来看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现有扩招政策所形成的近似于“双轨制”的招生制度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在争取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竞争中,根本无力与社会的强势群体相抗衡,本来就处于劣势状态下的弱势群体的上学难问题更加凸现。
(一) 女性群体入学状况———增幅甚微
表1 普通高校女学生数及其占学生总数比例
年 份 | 990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
女学生人数/ 万人 | 65. 51 | 102. 90 | 110. 05 | 118. 46 | 130. 59 | 162. 06 | 227. 89 | 302. 30 | 397. 04 | |
占在校学生比例/ % | 33. 70 | 36. 40 | 36. 43 | 37. 32 | 38. 31 | 39. 66 | 40. 98 | 42. 04 | 43. 95 | |
资料来源《: 中国教育统计年鉴》1990 年,1995 年—2002 年)
由表1 看,自1999 年我国实行扩招政策以来,女学生在普通高校中所占的比例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由1999 年的39. 66 %发展到了2002 年的43. 95 %,3 年间增加了4. 29 个百分点。而在扩招前的8 年时间里,女性在校生只增长了4. 61 个百分点,远远低于其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入学率增长较为缓慢。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男女平等思想已渐入人心,为女性群体参与高校学习提供了思想支持,农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又为女性群体受高等教育提供了经济保证。但教育决策部门一直以来从未将女性作为一个单独群体纳入到弱势群体的保护对象中,以致政策中没有直接专门针对女性群体的扶持计划,政府对女性群体受高等教育的无所作为是导致增长缓慢的直接原因。不可否认,女性群体在当今社会已不能简单地归为弱势群体,但在教育政策需要扶持的农村、西部地区等,还是只有男性才享有有限的受高等教育机会。没有得到政策特别保护的女性,在这里依旧只能是弱势群体。
(二) 少数民族群体入学状况———逐步下滑
早在1980 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就要求少数民族大学生占全国大学生总数的比例与其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应大体相当。
表2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数及其占学生总数比例
年份 | 1990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
少数 民族 | 人数/ 万人 | 13. 67 | 18. 60 | 19. 68 | 21. 68 | 22. 64 | 24. 77 | 31. 73 | 40. 97 | 54. 10 |
占在校学生比例/ % | 6. 70 | 6. 50 | 6. 51
| 6. 83 | 6. 64 | 6. 06 | 5. 71
| 5. 70 | 5. 99 | |
少数民族人口总比例/ % | 8. 04 | 8. 98 | 8. 98 | 8. 98 | 8. 70 | 8. 56 | 8. 41 | 8. 47 | 8. 32 | |
资料来源:同表1 ;少数民族人口结构比例来源于中国人口统计年鉴
由表2 看,少数民族学生参与高等教育的比例与其人口结构比例相差甚远,以至于10 余年来,在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结构比例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少数民族群体入学率由6. 7 %降至近几年的6 %以下。这一基本事实完全可以说明我国少数民族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不均等的。
从客观方面看,由于历史形成的发展差距,高等院校过于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出现了高等教育资源失衡现象。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也对少数民族群体的入学机会产生影响。从教育政策制定的主观方面来看,尽管现有的教育政策体现了对少数民族群体的补偿理念,但大都停留于扩招之前甚至是80 年代初就实行的降分政策、对口支援等措施,部分教育政策目标体系中弱势补偿方面的相关指标也较为含糊,没有硬性的规定及可操作性的法律措施予以保障,导致出现了一些政策偏离和政策失真的现象,最终引致入学率没有任何程度上的提高。
(三) 低收入家庭群体的入学状况———急剧下降
就表3 中有关城乡高中生数的统计可发现,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尤以1999 年以后滑坡幅度最大,以至于在2002 年时下降到了近十几年来的最低水平11. 1 % ,而城市学生在2001 年以前比例则是逐年上升的,仅从2001 年开始陡然下降。
表3 城乡在校高中生数及其占在校高中生总数的比例
年份 | 城市 | 乡镇 | 农村 | |||
学生数/ 万人 | 所占比重/ % | 学生数/ 万人 | 所占比重/ % | 学生数/ 万人 | 所占比重/ % | |
1990 | 216. 3 | 30. 1 | 328. 3 | 45. 8 | 172. 8 | 24. 1 |
1995 | 253. 9 | 35. 6 | 346. 2 | 48. 5 | 131. 2 | 15. 9 |
1996 | 276. 2 | 35. 9 | 374. 6 | 48. 7 | 118.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