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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视野中我国乡村公民教育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日期:2007-05-23  点击:  作者:刘 良  来源:《探索》2007 年第1 期

作为一个新拓展的论域,公民教育是“对社会成员担任公民角色的质量进行的教育”[1] ,亦即对公民承担现代社会生活角色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态度2价值观和能力的教育训练过程。乡村公民教育是面向农村居民的公民知识、态度P价值观、技能的塑造和培养过程,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公民赋权机制。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重要实施阶段,以实现我国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下的人的现代化和公民的自我赋权为价值预期的乡村公民教育,无疑应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             乡村公民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农村人口构成了人口结构的主体。以提高农村居民素质、培养农村居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现代价值观、态度系统和民主技能为旨归的乡村公民教育是我国公民教育的重要方面。事实上,我国现代乡村民主运动的重要实践者晏阳初、梁漱溟等无不是把乡村公民教育和乡村建设当作全国范围的民主运动的基本支撑点来加以推衍的。如晏阳初深信“为农民找出路就是为中国找出路”,并愿将“有生之年献身为最贫苦的文盲同胞服务”,开启民智,开发民力,培养农民的公民素质, “以期养成有觉悟、有知识、有组织之健全公民”[2]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公民教育被赋予新的内涵,即要通过实施乡村公民教育帮助广大农村居民逐步树立良好的公民精神和公民品格,获得有效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不可或缺的知识、态度和技能以及必备的政治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农村居民的自强、自立、自主、理性而又健全的公民意识。

当前,党和国家适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在农村地区的社会生活系统中持续不断地型塑和累积现代性质素的结构衍变过程,其必要条件是实现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下的人的现代化。因此,农村建设归根结底依赖于人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培育和造就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和现代公民人格的新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途径。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客观上要求乡村公民教育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通过实施各种层次的公民教育培养农民群众的主体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农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富裕的最终决定力量只能是农民群众。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事业,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代甚至几代农民群众发挥建设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农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主体力量最终表现为农民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掘,表现为农民个人自强、自立、自主精神的不断发挥,表现为农民群众聪明才智的充分施展和艰苦劳动品格的充分发扬。这些现代公民精神、公民品格和公民素质的强化与提升单纯依靠农村的自发教育机制无法全面实现,需要依靠公民赋权教育才能完成,这就要求大力发展乡村公民教育,通过乡村公民教育的实施,帮助农民群众习得获取现代公民资格所必须具备的知识、价值观和能力,有助于打破束缚农民主体精神发挥的各种障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第二,农民群众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社会的乡风文明程度。乡风文明是标志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风貌的重要内容,是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农民群众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乡风文明程度。与文明的乡风相联系的只能是文明的农民,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我国公民道德基本内容,也是对农村居民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只有广大农民群众具备参与公共生活系统的最基本的道德素质,才能保证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及农村公共生活的顺利开展,才能实现乡风文明的建设目标。乡村公民教育是提高农民群众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乡村公民教育的重要目标就是培养在农村公共生活中有道德、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就是要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道德素质,使广大农村地区成为道德风尚良好、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文明乡村。

第三,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社会的生产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生活富裕程度,同时也关系到村容整洁目标的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农村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农民生活初步富裕、乡村面貌得到较大改善的现代化农村。农村生产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也离不开一定水平的科学文化素养,农村村容村貌建设离不开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的农村管理者和规划者。依靠科学才能致富,有效开发的农村社会智力资源是农村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农民群众实现生活富裕的重要条件。只有具备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农村发展相符合的懂科学、有文化的新型农民,才能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才能实现农村村容村貌建设的目标。而乡村公民教育是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障。通过实施各种形式的农民科学文化教育与劳动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初步掌握与农村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科学技术成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第四,农民群众政治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管理民主的发展程度,关系到乡村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属于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系统工程中的政治文明建设范畴。管理民主的核心在于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农民群众政治法律素质的高低、参政议政意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意识的强弱以及民主生活技能、民主生活态度的养成状况直接关系到管理民主的实现程度。公民教育是公民权利形成机制中具有特定意涵的公民赋权形式,公民教育的重要功能是促进和推动公民的自我赋权。这种自我赋权,是公民在教育者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民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互动,逐渐唤起政治自觉进而实现对政治权利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赋予的过程。因此,农民群众政治法律素质的高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意识的强弱以及民主生活技能、民主生活态度的养成状况直接关系到管理民主的实现程度。这些民主生活态度和民主生活技能的培养必须通过公民教育的特定赋权过程才能实现。

二、当前我国乡村公民教育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乡村公民教育发展总体滞后,尤其是在城乡分隔的二元社会结构下,乡村公民教育发展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导致乡村公民教育无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无法为塑造新农民提供必要的支撑。

1. 城乡分隔的教育资源配置格局导致城乡公民

教育发展不均衡。由于工农业不均衡发展规律的作用以及国家城乡发展政策的影响,我国城市和乡村未能协调发展,形成了较为突出的二元社会结构。这种二元社会结构反映在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上,因国家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远远低于对城市教育的投入,农村教育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教育人才相对匮乏且平均素质较低,这导致并加剧了城乡公民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然而,公民概念的内在规定性客观上要求公民教育在一个国家内部应保持适度的均衡,保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一国公民按其法权地位能平等享有促进其道德心智成长和自我赋权的教育机会。因此,城乡公民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是发展乡村公民教育必须首先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

2. 乡村公民教育的管理、决策和实施体制落后。

现代公民教育实际上是一个和现代民主社会公共生活同质同构的过程,公民教育应以培养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公共领域必须具备的知识、价值观和能力为目标。然而,传统的公民教育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通过行政性力量直接干预和控制教育过程。在这种集中倾向较明显的管理体制下,各类教育工作者以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好恶为实施教育的依据,以计划经济色彩显著的量化指标作为教育效果评估的主要参考,而对于那些无法量化但与提升公民品格、完善公民素质紧密相关的教育内容普遍忽视。这种现象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地区更加明显,乡村公民教育管理、决策和实施过程中明显缺乏教育规划的长远性和系统性以及柔性化的公民教育监督与绩效评估机制。以文化下乡为例,这种原本非常必要的公民教育形式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往往只将关注重点放在两馆一站建设、培育基层文化队伍等能以硬件指标衡量政绩的项目上,而对其教育效果则较少关心。最终导致多数文化下乡项目流于形式,并在不良政绩观的影响下扭曲变形,诸多乡镇文化场馆不过是随时换牌应付检查。

3. 政府以外的农村社会化公民教育机制发育不良。

政府以外的社会化公民教育机制是现代公民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是获得公民资格的重要环节。公民的自我赋权本身是一个相对缓慢的公民人格塑造和公民能力培养过程。个人只有广泛参与到公共生活中,才能习得理性健全的公民人格、健康开放的公民态度和完备的公民素质。因此,公民教育实施的好坏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一个社会的公共生活系统的发展程度。公民社会是公共生活系统发展的成熟阶段,是实施公民教育的理想环境。在公民社会的公共生活场域中,民主政治所赖以维系的自由、公正、平等、宽容等精神也会通过政治过程中的选举、舆论、集体维权等形式影响和教育公民,从而有助于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和公共人格。然而在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社会化的公民教育机制还相当薄弱,公民社会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民主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和社会化的培训机制尚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4. 乡村公民教育实施环境中的阻滞因素较多。

任何形式的公民教育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活系统中进行的,都指向具体的教育对象,与之相联系的特定社会历史文化条件就构成了公民教育实施的特定环境。我国农村社会有较多有利于公民教育实施的环境因素,但同时也有诸多不利于现代公民教育实施的环境因素。我国乡村公民教育实施环境中的阻滞因素与长期的封建历史文化传统对我国农村社会的影响有关,这其中主要是“臣民文化”传统的影响。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等人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采用科学定量方法系统研究了英、美、法、意、墨西哥等五国国民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生活,并从文化角度探讨了各国政治系统内的个人和社会各利益主体对于该系统的态度取向,包括对整个政治体系、对体系的输入输出系统以及对个体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评价。根据一国国民态度在政治取向诸方面不同的频率分布,阿尔蒙德和他的同事将公民文化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村民文化、臣民文化和参与者文化[3] 。在我国,由于建立在长期农业社会基础上的封建历史传统极其强大,与农业社会生活形态的结合极为牢固,从而使农村地区的公共生活系统被十分深刻地结构化于传统社会的官僚政治属性中,这就使农村公民教育实施环境表现出较强的“臣民文化”色彩。农民个人的公民意识相对薄弱,对于自己在公共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意识仍然相当滞后,不能自觉认识到自身对公共生活体系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顺从性特征,这对培养理性健全的现代公民人格构成了极大挑战。与此同时,当前农村社会中家族力量的影响还不容忽视,家族身份属性和公民资格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为了强化家族身份和家族忠诚的家族教育机制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还广泛存在。此外,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由于科学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封建迷信活动在一定条件下还会沉渣泛起,这也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现代公民教育环境。

另外,从农村社会整体所处的国际国内形势来看,当前我国农村地区还面临着深刻的社会转型。这种转型具体表现为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压力和农村现代化的挑战不断加剧,农村社会必须主动调整、自觉适应才能有所发展。农业国际化、农村现代化都是我国农村社会从未经历过的重要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乡村公民教育也同时被赋予新的涵义和内容,要求公民教育立足农村实际,培养具有国际眼光和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这无疑对当前我国乡村公民教育的整体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乡村公民教育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快我国乡村公民教育发展的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出是加快我国乡村公民教育的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我国现代化事业整体布局中的关键环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国乡村公民教育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稳固的政策基础。

1. 利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发展的契机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投入。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特别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这标志着传统的工农业互补格局在内容上发生了根本变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战略进入实施阶段。各级政府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协调城乡发展的过程中,应将乡村公民教育作为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利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契机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大农村教育资源投入力度,利用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机制从根本上改变“落后乡村办大教育”的局面,改善乡村公民教育条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对农村地区其他社会主体举办公民教育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并进而使公共财政公平覆盖城乡社会,为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提供资金保障。

2. 逐步建立与农村实际相适应的公民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在乡村公民教育管理和实施的过程中建立符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公民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是被历史经验和当代实践证明了的培养农民群众公民人格、公民态度和民主生活技能的有效形式,是乡村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平民教育家和乡村建设运动的著名实践者晏阳初先生就在河北定县的乡村教育实验中提出了采取表证(示范) 的方法对农民实行四大教育的思想,即用文艺教育治“愚”,用生计教育治“穷”,用卫生教育治“弱”,用公民教育治“私”。晏阳初先生通过开展“除文盲、作新民”的乡村教育,十年后即在定县建立起完善的乡县议会组织,同时也使农民从朴素的皇权迷信中解脱出来,积极参与各种选举和自治活动。晏阳初思想研究者吴相湘指出, “定县实验昭示:以训练做准备,以表证为方法的实施制度,农业科学确实可以深入民间。”[4] (P14)“定县实验”的另一重要领导人瞿世英根据定县平民教育经验提出的建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纳,有评论者认为“这是中国推行平民教育的真实价值,影响及于全世界”[4] (P383) 2000 9 - 2003 9 ,由周鸿陵先生担任负责人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村民自治课题组(后成立北京新民教育研究中心)在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公民社会项目基金资助下于湖北省沙洋县农村进行了著名的“天村试验”。天村试验以“公民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培养农民个人的公民意识和民主生活技能,培训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项目。通过“天村试验”的公民培训,当地农村的村民自治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村民参与公共领域的热情逐渐增强,参与民主生活的能力也有提高。

3. 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与参政能力。成熟的基层民主生活和完善的基层民主政治是塑造理性健全的公民态度和公民人格的重要环节。公民教育本身有着强烈的实践属性。公民的民主知识、民主法治意识和参政能力需要在民主实践中训练,也只有通过民主实践才能使上述要素逐步内化和固化。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民主是一所伟大的学校。乡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同样是一所培养现代公民的学校。通过基层民主政治生活可使广大农民群众逐步认识现代民主机制,树立民主、法治、理性、宽容、参与等现代公民精神,锻造积极的公民人格,培养完备的公民素质和公共生活技能。因此,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是推进现代乡村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前述的“天村试验”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在村民公民化,村民自治是将村民从“臣民”培养成公民的最有效方式。村民自治是现代民主理论和中国农村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广大农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在实践中通过学习形成政治自觉、完成公民赋权的过程。和其他教育形式一样,乡村公民教育只有理论联系实际,将公民知识、价值观和能力的教育和公共生活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应有的教育效果。

4. 促进农村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在农村公民社会的成长中培养现代公民。公民教育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从本质上说,任何社会中的公民教育,其理论致思和实践应用的范畴和范围既体现着特定社会的整体发展程度,又取决于该社会现代性质素的不断增长和积累,特别是公民社会的演进阶段和公民文化的发育程度。就当前社会发展的现实而言,与我国社会逐渐积累的现代性特质相联系的公民文化是在现代公民社会的演进、型构中得以铺展的,公民教育则在这种公民文化的嵌入、转换中获取自身进一步发展的深层动力。尽管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相对滞后,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利益结构的变化,农民群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自我赋权的基础上通过联合用权参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农村公民社会的成长亦将愈趋完善。因此,鼓励农村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促进农村公民社会的成长成为现代乡村公民教育的现实诉求。当前,我国各地农村开始出现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包括老年协会、妇女协会、养殖专业户协会、环境保护协会、特色工艺保护协会等。这表明农民群众开始以非政府公共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公共生活,并在参与公共生活尤其是各种监督、维权活动的过程中学习公民知识、塑造公民价值观、培养公民能力。如在我国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妇女协会、妇女联合会就成为维护农村女性权利,培养农村女性现代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的重要场所。农民个人在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成熟的过程中以理性、独立的姿态参与公民社会生活,加入农村非政府公共组织,这种自我赋权、联合用权的过程本身已经表明公民社会的公民教育功能。

5. 充分发扬农村社会传统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本纽带健全农村社会教育机制。公民教育本身是为了提升公民人格和公民素质而实施的社会教化过程,它离不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基础。中国文化中的传统价值观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较为深远,传统价值观中的忠君顺民等观念不利于现代公民教育的发展,但是传统价值观中的诸多方面仍然可以转化为现代乡村公民教育的积极因素。例如爱国、守法、勤劳、节俭、诚信、友爱、注重道义、自强不息等观念和态度在现代社会仍然是公民品格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农村社会,传统价值观呈自发传承状态,主要是通过家庭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形式得以延续。乡村公民教育实施机构应重视农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扬,同时通过组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农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等形式广泛发掘农村社会的深层文化资源,以达到培养具有中国风尚的现代公民人格的目的。与此同时,还要恰当利用农村社会中的志愿精神、合作网络等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地健全农村地区的公民教育机制,通过农村丰富、牢固的社会联系纽带促进现代公民素质和公民精神的社会化传播过程。

参考文献:

[1 ]李治德. 论公民教育的理论框架[J ] . 郑州大学学报,2005 ,(4) .

[2 ]晏阳初. 晏阳初全集[M] .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336.

[3 ] []阿尔蒙德. 公民文化[M] . 徐湘林等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480.

[4 ]吴相湘. 晏阳初传──为全球乡村改造奋斗六十年[M] . 长沙:岳麓书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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