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 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 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培养与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讲, 就是要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现代法治观念,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适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一代新人, 切实负担起兴国强国的重任。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
我国高校安排了法律理论的学习, 这些法律理论包括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 。它居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 担负着探讨法律的普遍原理、为各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部门法学, 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内容。但由于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 本科32 学时, 专科28 学时,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相当于《法律概论》的内容是不可能的。因此, 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 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再加上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 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 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 应付了事, 大多数学生重学分, 轻实效,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 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2.大学生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由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法律知识薄弱, 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
近年来, 随着整个社会意识的加强,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深化。在校内, 相应的课程设置让大学生时刻感觉到法律的存在和法律的重要性。从学法、懂法开始, 直至主动关心法律、应用法律。在此过程中, 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对自身权益保护观念的强化。不少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问题被提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面。如大学生对隐私权、言论自由权、知识产权、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问题被侵权表示不满。在就业或者个人创业过程中如签约、履约问题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的问题十分关注。同时, 有一些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例如, 请“枪手”代考替考, 考试作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 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 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 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3.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我们知道2002 年1 月29 日和2 月23 日,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 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 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 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 知道民法、刑法等, 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 现在知道了, 自己很后悔。由此可见, 刘海洋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 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 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还有, 马加爵杀害室友事件, 虽然只是个案, 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提高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已刻不容缓。
因此, 高校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现代法律意识, 有利于引导、保障和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 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 它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特别是体现时代精神的法律思想体系, 需要有目的地进行培养。大学生应当牢固树立以下法律意识:
1.宪法意识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马克思称之为“ 法律的法律”。增强宪法意识, 大学生首先要明确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 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 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 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增强宪法意识, 大学生就要树立宪法应有的权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 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主义宪法是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 就必须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就是树立人民的权威; 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侵犯, 就是对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侵犯; 没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民主就得不到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也就无法实现。增强宪法意识, 大学生就要懂得使宪法和法律必须得到全面、统一和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维护和保障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必须有健全的司法制度。
2.诚实信用意识
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被世界各国民事法律所普遍确认。“信者, 行之基。”诚信, 是大学生成就事业的立身之本, 也是其造福社会的一项基本前提, 大学生应该自觉维护信誉, 讲信用、守诺言。然而, 大学生中诚信状况并不十分乐观。在校园里, 还存在着一些学风不正的现象, 有的学生, 抄袭论文、作业, 盗用他人作品, 侵犯他人著作权, 拼凑实验报告和数据, 考试作弊等; 在其实习、求职、就业过程中, 诚信缺失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像有的学生, 将社会上流行的资格考试证书统统写入自己简历, 虚构教育背景, 也有的实习时对工作不负责任, 给单位造成损失。大学生归还贷款率低是近两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大学贫困生贷款是国家教育部和银行合作助学的一项义举, 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一半, 即便如此, 有的学生贷款时虽百般承诺, 还款时却拖拖拉拉, 甚至想方设法不还款, 不仅丧失了个人的信誉, 还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因此, 我们应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 加强管理, 严格要求, 及时制止学生中发生的不诚实、没信誉、不道德的行为, 营造良好的学风, 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促使每一位大学生都自觉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
3.权利义务对等意识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非常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可以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大学生应当明确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即任何一个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 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大学生应树立慎重行使权利和认真履行义务的思想, 培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
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侧重点应放在公民责任感和义务意识的培养上, 这是因为:( 1) 从社会实际和当前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看。在独生子女为主的今天, 青少年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是以自我为中心, 个人主义倾向严重和社会责任感的弱化。大学生权利意识浓厚, 大学生过分强调权利是不适宜的, 这样会形成片面的畸形的权利观, 不利于大学生从惯于享受权利到勇于承担义务的转变。( 2) 大学阶段, 大学生生理、心理方面趋向成熟, 这一阶段是一个人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感、集体主义精神、为人民服务思想等社会意识形成的最佳时期, 也是进行正确公民责任义务意识培养是最佳的教育时期。( 3) 我们的毕业生还缺乏现代法治社会公民所需的独立、自主、自强精神, 责任感不高, 自控能力差, 不善于合作, 不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没有主人翁意识, 不尊重他人的权利。这说明了学校教育在公民权利义务教育中存在的严重不足。
4.依法办事意识
对大学生而言, 依法办事不仅意味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也要遵守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的校纪校规虽然不属于“法”的范畴, 但是, 学校的规章制度作为内部规则, 对内部的成员具有约束力。
5.法律实践意识
法律只有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才能发挥实际的效用。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的提高最终应当能使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识别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能以法律武器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抵制各种违法犯罪现象。但是对不少大学生来说, 书本和生活中的各种法律和法律现象虽然不是全然陌生的,但要同自身直接联系起来, 乃至进法院打官司, 似乎还是比较遥远的。大学生要用法律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 在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贡献自己的力量。重点问题就是自觉遵守法律, 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并且能够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一个国家国民法律素质水平的高低, 反映了国家法制化、民主化的程度。因此, 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现代法律意识培养, 不仅对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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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敏.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4.( 5) .
[3]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1 版.
[4]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