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庆
各位同学晚上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见面。首先声明,我觉得我今天来不是来做讲座的,而是来和大家漫谈的。以后大家要是有机会再见面的话,千万不要叫我李老师,叫我李律师就好。我和我的大学同学贺卫方教授在电视台做节目的时候,有人问我在学校应该怎么上学,我自己是很讨厌上课的,大学本科的时候基本上不去教室,都是自己看书,所以我很同情你们,我自己站在这里也很惶恐,不知道该讲点什么对你们有用的东西。今天这个漫谈题目整理得有点啰嗦,简明地说,我是想谈谈市场经济和律师行业的关系。我今天讲三个话题,他们之间都有逻辑关系。
首先,我想讲讲我以一个职业律师的身份来感受中国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第二个话题我想讲的是我认为中国实现的市场经济在理论上应该是怎么回事。第三个话题是在说清楚了市场经济应当是怎么样和现在实际上是怎么样的基础上,说明律师是怎么回事。我始终认为在大学需要学习的不是很具体的技能,而是一种思维方法。社会上现在总是评价法律硕士没有本科的基础,用那么短的时间同时补基础课和学习法律实务,而老师在法律实务的教授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所以法律硕士的基础相对于法学本科生要差。但我想说的是法律硕士的年龄要大一些,思维也要比本科生敏锐一些。讲一个我的故事。我1978年上大学,那时候“文革”刚结束,阶级斗争学说还很厉害。当时上“国家与法的理论”这门课。我很认真地听课、做笔记、看课外辅导书,讲课的老师人也很和善,但期末考试的时候全年级的同学几乎都得了良好和优秀,只有两个人得了及格,其中一个就是我。天知道我是在大学前就认真通读过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和《毛泽东选集》,还有其他的很多相关著作!我可谓是特别认真地学了个“及格”,而且还在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在老师做的“教大家怎么考试”的辅导上,被评价为“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是老师不点名地给了我一个得及格的解释。我的考卷比谁的都长,可是离标准答案太远。当时我是认为答案不应该那么简单,就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他们的很多看法都不像我们的教科书写的那么简单,于是老师就说我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只得了一个及格的分数。从此以后我就不再花那么多时间上课了,我把剩余的时间都用来看哲学书了,因为我比较喜欢哲学。1977年我第一次高考考上了哲学系,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上;1978年考了西政的法律系;1985年考研我第一次考上的是人民大学的哲学系,又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读成;然后第二年考上了北大法律系。在大学,刑法课和刑诉课我一节都没有上过,考试的时候有老师辅导,传说去老师的办公室转一圈就能及格,转两圈就能得良好,三圈就是优秀了(据说是根据打探到的消息临时抱佛脚),所以以后我的成绩就没有及格的了,都是良好和优秀。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部队的军事法院。那是“文革”后第一批毕业的学法律的大学生,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特别是我,号称学过刑法刑诉什么的,其实也并没有学过。拿到第一个案子后就靠自己去研究,临时翻教科书、套犯罪构成要件、翻条文、看过去的案例。前三个案子我的意见和那些老法官都不一样.他们更没有系统地学过那些法律知识了,他们说一直就是那样判的。具体案例我记不清楚了,但是我说肯定不能像你们那样理解这些条文,包括罪名。最后三个案子都因为我们法官的意见不统一提交到上级法院,甚至最高法院,那些上级法院都认为我的意见是对的。从此以后我所在的部队法院,甚至我们部队的副政委,都认为我能代表正确的意见。我说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你们,不要怕时间短,基础差;虽然说要是学的时间再长些那就更好了,但是我知道现在学费也挺贵的,还有其他的现实要面对。现在不要奢望接受什么系统的实务性的教育,大学里的实务教育条件不足,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本科的理论学习时间又短,不可能掌握得很熟,有时间不如多读点哲学书,我一会儿要讲的很多问题都和哲学有关。转型时期的中国,前人没有见过、没有做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我们现在学的很多知识,包括实定法都是在不断与时俱进的。在大学,尤其是在北大这样充满灵气的大学,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一种观察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怎么样把自己的悟性提高,怎样使自己看问题的角度更高、更广,我觉得这是你们在学校应该学习的最重要的东西。现在进入我今天谈论的第一个话题——市场经济是什么。
一、市场经济应该是什么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种说法,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知道你们思考过这个问题没有?这种说法和现实生活中应有的逻辑上的概括是有很大出人的。任何经济都离不开法,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不管是封建时代的纳贡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其实计划经济更体现法制的刚性要求。所以这种说法根本没有把市场经济关键的地方给点出来,而且在实践中很容易被那些主管部门、政府机关作为根据来制定一大堆的法律条文对市场主体进行管、卡、压。我的观察是,对市场经济最准确的概括是一种契约经济,它和计划经济正好相反。我们搞市场经济说白了就是,一让市场主体、公民个人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像计划经济总是依靠国家计划;二是自己有自主权,包括经营自主权、财产处分自主权、自己决定怎样和其他平等主体间进行交易、怎样签合同,这是市场经济真正的本质,而不是那个所谓的法制经济。我想这个概念很重要,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在法律层面上是以契约法或民商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这是个很重要的观点。
对于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的理解一直以来都是错误的,就是什么是法,法是什么?我们现在有一个很大的误解,认为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立了很多的法就行了。其实,立法是国家的一种主动的行为,对民间的市场主体确实能有影响,不管是促进的还是制约的,但是那些法律不能取代整个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需要的游戏规则。任何一种经济形态、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游戏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游戏规则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游戏规则的一个重大差别是:原来是靠行政命令来决定的事务,现在是靠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契约来实现的,包括我们找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都是一种契约行为,契约才是构成我们这个社会真正的游戏规则的主体。而所谓的法,只是人和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在签订合同、制定你们自己玩的游戏规则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的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裁判的要求,不能去违反这些要求。以后大家要是去做律师或者法官就会发现,我们很多律师或者法官只懂书本上的理论条文,他们压根不懂现实生活中的这一套游戏规则。换句话说,他们只知道游戏规则的外部条件,而不知道游戏规则本身。所以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以为读了法律系以后就是法律专家了,因为社会上真正需要的法律人是要在懂得那些基础,不犯大规的前提下,能够帮助自己、帮助别人完成游戏规则的人。这些人才是游戏规则的专家,他们掌握的这些东西才是我心目中理解的法学院应该教给大家的东西。我们很多律师,包括法学博士、教授、博导们,他们要是去做律师,都是特别蹩脚的。他们只能当顾问,不能当律师。举个例子吧。很多年前,我给北大法学院建议,能不能改造一下法学院的教育,我愿意把我们的事务所变成同学们的实习平台,我提了一个方案,当时法学党委研究觉得挺好的,但是后来没有实现。我在那个过程中总是说他们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守着那么强的一个北大法学院却到处讨赞助。为什么?法学院的教授可能比别的院的教授好一点,但确实条件还是非常差的,核心原因是他们总是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外面绕圈圈,不能帮这个社会做什么实际的事情,也就挣不到钱。四通请北大法学院的教授作了一个内部职工持股方案,给了他们五千块钱;同样的事情,我们帮山东一个企业作了一套企业改制的方案,他们给了我们将近二百万。教授做的东西才给了五千,你觉得五千是为什么给的呢?我们是做那个方案本身,整个从头至尾都要我们做出来。而教授们做的那个是什么呢?是我们做那个方案时候的参考资料,比如说是附件第一百二十八,并不是做的游戏规则的本身。我们现在在学校里要学的,都是以后做游戏规则的时候需要知道的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而那些东西临时看看书本就都知道了,不必那么费劲地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契约经济。法制经济指的是:我们社会生活的整个一套游戏规则,是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构成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时要遵循的外部规则。除此之外,企业和企业之间在做交易的时候还有很多事情是需要设计的,这时就需要一些和立法一样的原理性的东西,比如说讲公平。什么样叫公平?什么样的设计才是比较公平的、规范的?可能会涉及哪些问题?这个概念比较重要,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契约经济,规范在一起说就是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制经济。这是个核心的概念,不管以后你们干什么可能都用得着。这是第一个问题。
二、市场经济实际是什么
第二个问题我认为应该这样阐述:现实生活中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呢?我们中国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转型,就是真正地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准确地说是在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以后才实实在在开始的,在此之前一直是观念上的讨论而没有实际地施行。到现在为止总共才十四年的时间。我想各位同学应该有个很明确的概念,对中国这样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古老民族来说,才十四年的社会转型(虽然说古代也有市场经济,但那不是中国社会的主流,农业社会里还是以自然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东西是一点都不值得奇怪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参加一个金融立法研讨会,会上的老教授们和一些年轻的同志都把我国的金融立法批得体无完肤。轮到我说的时候,我说我不敢说,因为我们都不懂这个,制定规则的人也不一定就懂,你们批评的人也不一定懂,我们都是十来岁的孩子,谁也不敢说谁就懂些什么东西。在过去,我们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能够完成国家统一,现在我们国家面临的问题是怎样把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真正实现中国社会的转型和整个民族的腾飞。这个过程一定是非常漫长的。大家以后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用“十多岁的孩子”来想象。十多岁的孩子第一好动,第二不懂事儿,所以是经常要跌跟头、犯错误的,这都很正常,但他是一定会长大的。
中国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个什么情况呢?我想,中国市场经济的图景大致是由五个“5%”构成的,这是一个比较定性的分析而不是一个定量的分析。是哪五个“5%”呢?
1.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交易的成功率在5%左右。谈一百单生意,大概能成五单就很不错了。虽然说买卖不成情义在,谈不成很正常,但是我说的这个5%很多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够而导致的。找工作也比较符合这个5%的概率,跑二十家大概才能最后签约达成协议。
2.由于缺乏交易经验、不懂游戏规则,经常是法盲甚至文盲签合同,所以达成协议的交易最后能够顺利履行的大概只有5%。大家以前都是农民出身的,只知道老天爷有信用就行了,风调雨顺就好。和人打交道就比较复杂了,由于没有经验,如果交易有一个履行过程,双方的义务期有一个时间间隔,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谈成的一百单里面大概只有五单能够顺利履行,最后双方握手约定下次合作。
3.当双方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大概只有5%的争议大家能够互谅互让,好说好散,通过重新调整解决矛盾。因为我们中圆人受狭隘的农民意识的影响,不太懂得宽容,不太能理解一些事情。现在要命的是我们没有大家都认同的价值观,不单包括伦理道德上的价值观,也包括商业上的价值观。所以,一百单里有五单能够主动和解,就很不错了,和解不了就会打官司或者申请仲裁。中国现在诉讼仲裁为什么那么多?除了和人多有关外,也和比较喜欢打官司有关。
4.有5%的案子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现在都说中国的法院黑,但是我不这样看,我觉得是整个社会都不成熟,不光是法院的问题。很多合同写的时候就很不清楚,游戏规则设计得没有预见性。而且大家都嫌麻烦,很多事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履行过程中又没有证据概念,不去保护相关证据,再加上我们的立法本身有很大的弹性,再好的法官也只能“葫芦僧判葫芦案”,很多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伸缩的余地是非常大的。另外对法官的社会分配严重不公,他们承担很重的责任却拿很少的薪水,律师代理一个案子就得到很高的报酬,加上现在案子过多,所以导致一百个案件大概有五件能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就很不错了。当然公正的标准有待于进一步讨论。简单地说就是有5%的案子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服判。现在有很多案子一审完了二审,二审完了再审,你们去看最高法院的接待站,每天都是人山人海的。
5.执行难在中国已经是个众所周知的老大难问题了。就算判了、裁了,一百件案子有五件能得到及时和足额的执行就很不错了。
所以说在中国做生意实际上是很危险的,虽然我们经济发展得非常快。我认为,这五个“5%”是比GDP更重要的经济指标。如果这五个“5%”能够提高一个点,对整个中国经济的拉动,对整个和谐社会的创建就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是从一个很特殊的角度来归纳的,中国实际上的经济生活状态就大概是这五个“5%”,虽然在有些地方可能是10%、20%,但总体来说差不多就是这五个“5%”的状态。这是我想介绍的第二个问题。
三、律师是干什么的
律师的社会作用、社会定位,在中国这个转型社会中是怎样的呢?实际上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观念的转变、游戏规则的转变和裁判制度的转变为先导的。
改革开放以后,舆论放得比较开了,官方也提倡这种转变,所以虽说这个观念转变的工作还远未完成,但还是在很快地进行着的,包括我们上大学受教育,实际上也是要转变很多观念、形成很多观念,这方面需要学者、老师和宣传部门做很多的工作。
第二个转变是游戏规则的转变。从中国的游戏规则来看,谈恋爱、夫妻关系就和前几千年不一样了,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肯定都靠边站了,倒是出现了试婚啊、婚前财产公证之类的东西,游戏规则确实变了很多。包括邻里之间的关系,原来都是居委会、派出所、房管所就能解决,现在出现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方方面面的东西。小到我们身边具体的事情,大到国家宪政,我们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都面临一个怎么样以契约精神、市场经济为基础进行转变的问题。我们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的实践,最后证明我们这个民族要想生存下去、发展下去,靠那种垄断式的规则肯定是搞不下去的——不管是对政治权的垄断,还是对经济决策权的垄断。我们现在已经把经济方面放开了,所带来的问题一定会影响到上层建筑,只不过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在这里,方方面面的规则都面临着转变,包括我们的学制,法律硕士从三年转为两年又转为三年之类的。我想问的是关于权利义务的关系,涉及到经济利益关系的游戏规则,整个中国社会谁来帮我们寻找这种规则?西方发达国家的那套游戏规则是通过几百年的时间吸收了古罗马的规则自然演化而成的。我们中国没有这个演化过程,我们是后发国家,是被动地接受了市场经济。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经验拿给我们照搬照抄虽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是在中国的国土上最终还是不适合的。比如说公司里的独立董事制度,我也尝试了一下但并不成功。一个独立董事一年给个三五万块钱,要是请个名人董事那他什么事情也不可能去监管,可是证监会不但给他施加各种压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还要承担一大堆的责任,却不考虑其权利和利益。这个例子说明,中国以市场角度来看的游戏规则,虽然有很多地方要去学习西方——包括中国的公司制度,但是严格说来,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中国人的心理习惯、伦理道德观念,还有做事方法,与西方发达国家有非常大的不同。我不是说否认这套东西,一定相信西方发达国家用了几百年时间逐渐形成的这套游戏规则是先进的,但这套东西是人家玩的,不是我们玩的。我们要学习,也要和我们国家的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才可能是可操作的东西。那我们也要等个三五百年慢慢形成一套适合的游戏规则吗?那五个“5%”要等好久才能上升到“50%”。所以我们现在有个提法,叫做培育市场。但问题是谁来培育、怎么培育?
所谓培育市场,很核心的一条就是要改变经济生活的游戏规则。如果只有观念没有具体的制度,那观念就是空的、抽象的,它一定要落在具体的交往方式上,更具体地说是落在契约制度上。我们来分析一下,中国市场最迫切需要的就是这套游戏规则,不管是企业内部的、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管理关系还是企业和社会之间的这方方面面的游戏规则。如果我们不能等到几百年后自然生成,那我们需要谁来培育这种规则?靠大学学者?西方那套规则的形成中,大学学者确实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记住,真正的作用是帮助社会制定现实可行的游戏规则,不是拿出外国或历史上的规则来作介绍。我们现在这套制度还在生成之中,很多东西还看不清楚,包括像我这种独立思考、认真观察的人都觉得很多问题说不清楚。所以我说不敢当老师,是因为没什么可教的,生活中还没有形成什么对大家有用的东西。由此看来靠大学学者不现实。靠政府官员、立法部门我觉得也不现实。要能帮助社会进行各种交易,组织一套能被广泛接受的规则不是一件开玩笑的事情,有点像比尔•盖茨开发微软,需要很多高智商的人在一起琢磨,琢磨出来以后再试验,最后逐渐被大家接受,还要人为地去推广,它所包含的技术和价值被社会接受了以后,这套游戏规则才能被整个社会所接受。政府官员很难做这种事情,他们忙于各种具体事务,而且时间精力有限,他们要重点管理行使权力的事情,况且政府官员不可能有很强烈的创业冲动,这个事情是要包含许多学问、艰辛甚至经济投入的。
我在北京律协管了几年行业发展研究,我给我们律师行业找到一个很伟大的定位:全中国要从职业来划分的话,恐怕只有这十几万不断壮大的律师队伍是最合适来帮助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现、研究、营销一种新的游戏规则的职业。律师有基础的法律知识,他和临床医生一样,天天在处理因为游戏规则而产生的纠纷,所有的律师业务都和规则有关——包括诉讼,诉讼就是在法庭上讨论各自对游戏规则的理解,然后请个裁判裁决一下。中国的律师行业已经彻底个人化了,每个人都为自己办案,他们有投资能力,又有投资冲动,而且在律师行业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人,他们的平均素质可能比机关工作人员和学者都要高一些。所以说律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位,就是帮社会拟定一些以后能逐渐推广、被大家所接受的新的游戏规则,进而维护这种游戏规则。我在很多场合都说过,中国律师行业的前景和空间,是怎么想象都不过分的。大家知道,美国那个社会基本上是被律师统治的一个社会,参议员、众议员和历任总统中律师的百分比都很高。那是因为美国是个全新的国家,它遇到一个全新的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游戏规则专家来对待,它不像欧洲大陆的很多国家,那些国家的游戏规则是很多年慢慢积累起来的,有很多约定俗成的东西在里面。美国独立后突然发现很多事情都要自己来做,游戏规则的专家就开始起作用。中国现在面临的情况也一样,1992年的时候突然醒悟要搞市场经济,原来的很多传统没有办法再照搬照用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相信:未来这两个最伟大的民族(我们人最多,美国钱最多)对律师的需求都会是很特别的。如果我们坚持按照民主法制、契约精神推进我们社会的话,那么对律师的需求将是巨大的。律师每年增加的很多,未来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也是可以很自主地去做的,等到我们有很强的投资能力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事务所来尝试做一个交易的撮合者。比如说我是一个游戏规则的专家,我对某种交易研究透彻并且有很好的声誉——例如房地产,我对国家相关法律和实践操作都很熟悉,那我就可以作为一个交易的撮合者。我帮助双方设计游戏规则,帮助他们保管质押物、抵押物,监督双方协议的履行,保管证据,约定仲裁规则等。假如中国有这么一个行业能够在实践中总结怎么样能使交易更便捷、更安全,怎么样才能做到交易成本最大化,怎么样能把刚才说的那五个“5%”变成“6%”、“7%”,那我想没有一个行业比律师更适合了。所以我觉得律师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定位是:他应该成为未来社会游戏规则的研发者、营销者。这是我心目中的理想状况,但是现在远远没有做到。
很多有正义感的同学可能认为律师应该是有正义的、公平的,这应该是其职能。律师有两个大的职能,一个是对社会的经济职能,另一个是政治职能。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撑。没有民主政治就意味着会有人专断独裁,这就不需要有人和他讲道理了,就不需要律师了。据我的观察,虽然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都是律师存在的意义,但是经济职能是最根本的。我的很多同行都说现在中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太低,在我看来他们的虚荣心都太强了。在这个社会里你不去做好你份内的事情,帮助社会减少纠纷、提高交易效率,而跑去参政议政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发挥好律师的经济职能,政治职能不用刻意去做就能实现。有一些啤酒企业,它们实行地方市场封锁,地方保护主义很厉害,严格说来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国家立法和国务院规定的,但是没有办法打破。国外的经验就是要形成一种利益集团,把大家分散的地段集中起来,制定一种更严厉的游戏规则,这是推动问题解决的办法。但是现在我国还没有,如果有的话,帮助制订规则的一定是律师。如果在座的同学毕业后想做律师的话,我劝你们一定先从经济方面的事务着手,而且这方面也比较能挣钱。
我以漫谈的方式说了这三个问题:什么叫市场经济、现实的市场经济是什么样的以及律师的职能和作用。我主要说了我的想法,有同感的人可以顺着这个思路去思考,还有更好的观点欢迎大家和我联系交流。下面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北京律师行业和我所知道的中国律师行业的情况。
北京律师行业和中国律师行业的现状
北京目前大概有八九百家律师事务所,一万多名律师,他们在北京市常住人口中的比例已接近很多发达国家了。各发达国家的律师大多都聚集在首都,比如巴黎、东京。去年北京市整个行业的收人大概是五十五亿人民币左右。以后想做律师的同学你们要知道,现在律师行业中的游戏诩则也是比较乱的,因为这个行业发展的时间非常短,总共也就才十来年的时间。北京律师事务所绝大多数是合伙制,但是在其他地方还不行,因为有的地方全县都没有一个律师,为了扶贫,国家就办一些律师事务所养着他们。稍微发达一点的地方律师事务所都应该是合伙制的。所谓合伙制,就是符合条件的几个人(北京地区要求执业满五年,没有不良记录)发起成立律师事务所,他们既是股东又是出资人,既是董事又是管理人。现在整个行业的生存条件都不是太好,市场空间非常有限,北京算是全国律师业务拓展面最宽的了,但依然很不饱和。大概还有80%的律师在从事诉讼业,只有20%的律师从事比较新的业务,如金融、证券等。这是关于律师的宏观情况。
关于律师的微观情况,我按照市场需求把律师事务所员工大概分为五类:
1.出卖自己体力的,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不太高的工作。比如说前台、卫生员等勤杂人员,包括实习的学生。
2.律师助理,多为刚刚毕业踏人社会,还没有工作经验的学生。他们学过一些法律,但是还不能独立地承接业务,只能跟着老资格的律师学习。我觉得准确地说他们应该叫做带薪学徒。这些人卖的是学过的一点点书本知识和文字能力。这个阶段的年薪大概是2万到6万不等。其实中国现在很缺专业的好助理,但是现在法律系毕业的本科生(更不要说硕士生了)都不愿意做助理,当然给助理的报酬确实也不高。
3.律师。做了一段时间助理以后,考过了律师执照,可以独立地承办案件。但这种律师是聘用的,因为他们没有案源,不可能自己办理律师事务所。这种人需要别人给他们发工资,他们出卖自己的职业经验和办案技能,工资的高低就根据经验和技能的多少来确定。这一类型的薪金水平大概是一年6万到12万左右,当然这是工薪制律师。有很多律师事所是不给律师发工资的,律师都要自己找案子接,然后事务所给提成,事务所不会承担律师的薪金成本。
4.合伙人,是出卖客户资源的。市场经济中,掌握资源的人才是甲方,不然永远只能是被聘用的。有些合伙人为了留住有经验技术的被聘用律师,通常也会给他们合伙人的身份,让他们参与到事务所日常事务中来,但实质上这些律师还是被聘用的,因为离开了掌握资源的合伙人之后,他们是没有办法生存下去的。大家现在看到做律师很挣钱,但可能都不知道这钱是怎么挣来的。你得琢磨怎样才能有业务来源,成千上万的律师大家都在竞争,你有怎样的优势能够在这样激烈的客户竟争中占到一个较大的份额呢?如果没有这一点,你可能永远不能当事务所的老板,也不要去指望赚大钱了,因为工薪毕竟是有限的。这里面就有一个职业生涯的设计问题,我觉得比较理想的设计是:毕业后到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去,结识一些对以后有用的朋友,多一些这样的资源。因为基本上很多事务所的业务都是熟人之间介绍来的。要想做最后能成为事务所老板的大律师的话,一般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在事务所跟着有资源的合伙人慢慢干,在这个过程中建立自己的客户资源,但这种方法比较被动;第二种是去大企业、大机关工作,这样可以被很多人认识,因为律师这个行业也要讲营销的。你一定要让你所有的熟人,特别是那些很可能有业务推荐给你的人认识你,知道你是个有能力、敬业、对朋友真诚的律师,这样你才能掌握稳定的案源。所以说这第四种人是出卖资源的。
5.最后一种人是出卖信用的。很多人都有相似的专业背景和人际资源,为什么推荐他而不推荐别人呢?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靠你的信用度来决定的。要蠃得客户资源就必须要有信用这也造就了大律师和小律师的差别。你们知道美国很多高官,包括当年的基辛格都是学法律出身的,他们下台以后到律师事务所占有1%的份额,帮助事务所提升信用水平,这1%就是很可观的一笔收人了。
律师行业中的职业划分大概就这几种,所以你们以后要是决定做律师的话,一定要做好准备从带薪学徒做起。
现场答问
同学提问:我们现在很多同学都出去实习,您觉得我们去律师事务所应该着重学习什么呢?还有我们去找工作的时候,各大律师事务所会怎样看待我们的实习经验呢?
答:坦率地说,现在的实习是很不规范的,学校没有统一的要求,也没有专门的人来管理。所以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很少注重个人的实习经历,都知道是不正规的。我也经常帮朋友的孩子盖章,证明实习过了。谁也不会看你的这个实习证明,只是学校要有这个证明而已。现在学校只是概念上需要一个实习,这也是因为学校现在条件不足,这是可以理解的,是我们整个教育体系的问题。其实我觉得实习对你们真正的意义是,如果你们对未来没有打算的话,可以趁还没有毕业去实习单位找找感觉。事务所其实并不欢迎这些学生来实习,因为时间很短,不能完整地走完一个业务过程,帮不上什么忙;而且大家没有经验,要是让你们做个什么东西还要费半天事来教你们,没准刚把你教会你就实习期满走人了。除了检察院、法院等计划内的机构,大部分律所对学生来实习都不是很感兴趣。
同学提问:您能谈一下中国律师行业现在的状况吗?
答:现在中国律师行业最发达的地方大概有这么几个: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其他的内陆地区,特别是在中国西部,律师行业还很不发达,基本上都是在围绕法院办理刑事、民事案件,新业务类型很少。我去年到过陕北一个北京律协资助的希望小学所在的县,全县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三个律师:一个律师跑省城去了,一个律师去延安发展,剩下一个整天呆在家里面。那天我们下车后非常累,就想找个洗浴中心洗洗脚放松一下,结果发现那里看大门的老头仪表非凡,很有国家干部的气质,我就过去了解情况,发现他是一个退休的法律工作者。我就问他现在县里律师资源那么缺乏,他为什么不去当律师,结果听到了一席非常真实的话:“做律师既没钱也没用,还不如我看大门呢。”在中国的转型时期,我们在北京呆着看到的好像和发达国家差不多,但在西部地区,或者说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律师的意义非常小。
大家如果要做律师,对北京、上海和广东这三个地方进行选择的话,我可以给大家一些意见。北京律师有机会做一些和中央的政治经济学比较有关系的业务;上海的律师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结合得更紧密,专业化程度和涉外程度也更高,做的业务更加规范,这和上海的具体情况有关;广东的律师挣钱比较多,但是做的业务不是十分规范,也就是说发横财的机会比较多,这和那里接近港澳、经济比较发达有关。
同学提问:我觉得现在社会上对律师这个行业的评价不是很高。您能谈一下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吗?
答:这个问题很难展开说,但是功利地说现在哪个行业的社会评价高啊?警察好么?法官好么?包括教师好么?都会有骂名的。只不过律师行业给人感觉赚钱比较多,惹人眼红,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律师是非国有经济的组成部分,相当于个体老板这种概念,所以大家对这个行业有些不好的看法。大家记住我实事求是的话,至少以北京的情况来看是这样:不管是从职业培训还是基本素质来说,我认为律师行业在整个法律行业中是最好的一个行业。现在社会评价不高是因为某些因素在起作用,也包括我们律师协会应该做的工作没有做好。但是有一条:我们这些在市场经济中生存的人,如果自己不在乎自己的声誉和形象,就会毁了自己的工作,甚至整个行业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所以,我觉得律师行业的自律性是比较好的。
同学提问:在您成功的律师生涯中,您觉得哪次机会对您来说是最重要的呢?讲讲您的成功之道好吗?
答:实实在在地说,我觉得我自己一点都不成功。我做律师的这十二年中,理论上确实挣了很多钱,但是很多钱都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我老婆因此对我意见很大,就是我不会理财。比如说我揽了一个很大的案子大家一起来做,到最后分钱的时候大家都嫌自己分到的钱少,我这个人又心软,那就给大家都多一点吧,结果分到最后大家都多了而我自己却没有了,结果别人很可能还不满意。从这个例子来看我很不成功。但是我不知道你所谓的成功的标志是事务所挣了很多钱还是老板拿了很多钱回家?从前一种意义上说我比较成功,从后一种意义上说我很不成功,不过也许后一个不成功是让我很好地蠃得前一个成功的原因。
在座的比较年轻的校友们,你们以后是要走上社会的,说干什么事情要做的好呢,其实我是比较反感用成功来衡量什么事情的。当年我评上十佳律师以后有很多媒体采访我,老是问我成功经验什么的,那时我最反感这四个字了。最后我想了半天有了我自己的回答,此后我也经常在事务所讲,但是他们听了以后都不会做,让人很着急。对于人的分类,我还有一种分法,就是把人分为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如果用处理耕耘和收获的关系的方法来比喻这四种人的话,“不问耕耘只问收获”的一定是贫农,他们靠着祖上留下来的地,没有耕耘能力和劳动技能只知道怎么消费,这种人一定是贫农。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都是中间两种人。“一分收获一分耕耘”,你给我多少钱我就给你办多少事,你不给我钱我就不给你办事的这是中农,是很被动的,他们的耕耘能力取决于他们的收获,这种人拿了钱还是能够去办事的,能发点小财,但还是只能当中农。第三种人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是有什么事情我先干了,事后再拿收人。这种人的人生比较主动,所以他们能比第二种人多挣点钱,耕耘能力更强,但这种人也当不了地主,因为他们喜欢计较。这种人一旦觉得收人和支出不对等,就会闹罢工。而第四种人则是“不问收获只问耕耘”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计较最后的成败得失,只要是自己认为重要的、正确的就会一直做下去,这种人比较容易达到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但是很多人难做到。比如说我,大家知道公共关系并不是靠套近乎就能处理得好的,如果你不能蠃得别人发自内心的尊敬的话,再怎么花钱套近乎也是得不到那种人际关系的,如果你比较容易蠃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不花什么钱也能得到良好的人际关系。北大百年校庆的时候曾经请了几个著名的律师举办了个成才之路的研讨会,就有同学提出问题:毕业之后很多人都想做律师,但是据说现在打官司就像“打关系”,搞得大家都很害怕,问我们几个律师怎么看待?我觉得律师这个行业在世界任何国家都一样,如果你不会“打关系”就不要去做律师,美国的律师也经常在议会的走廊上做游说,这些都是在拉关系。重要的不是要不要拉关系,这个答案已经是肯定的了,重要的是为什么目的、用什么手段去拉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实质。要回顾起来,我认为我这一辈子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么多朋友的帮助,可能是因为我这一生都很乐于助人,很敬业。我原来在中央军委办公厅法制局搞部队立法,那个和做律师根本一点边都不沾,但是我在那个单位留下了很好的口碑,你们以后也一定要记住做到这一点。所以一辈子要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以后在你需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的人来帮助你,同时要一生不断地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耕耘能力。
同学提问:对于刚刚从业的律师,您对他们有什么开拓市场的建议?另外请介绍一下北京律师行业的新业务。
答:刚刚从业的律师还不具备开拓市场的能力,对他们的建议就是做一个“不问收获只问耕耘的人”,找一家愿意为优秀的、有前途的人提供发展空间和工资的律师事务所,踏踏实实地跟着有经验的律师做事情,因为现在他们还不具备拓展市场的能力,除非是通过自己的亲戚,这又另作他论。
北京律师行业的新业务大概有下面几种类型,我是从挣钱多少来说的:
第一是证券类的公司上市的问题,尤其是海外上市,这些每一单都是上千万的律师费。
第二种是公司重组,现在证券行业的股权分制等的方案都需要律师去做,律师要在里面出具法律意见书。这些每一单的费用倒不是很多,但是牵扯到很大的量的时候,报酬就比较可观了。
新业务中还有一个刚起步的房地产按揭业务。据我所知,有一个律师在十年前国内刚搞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去香港出差,在香港翻看楼盘广告,发现很多香港律师介人的房屋买卖业务在大陆却没有。于是他找了一个在香港做律师的同学了解情况,回来后就和两个做房地产业务的朋友合作,把这项律师业务搞起来了——给买方提供咨询,慢慢做大到银行开始介人要求北京的房地产买卖百分之一百要有律师的介人,帮助银行办理一些事情。这个业务不是法律业务,纯粹是市场换出来的。这件事就体现了我说的一种新的游戏规则,但是这个规则设计得不好——现在是银行推荐律师,强制让买方出钱聘请,双方发生纠纷的咐候,律师往往不知道帮谁说话。
所以我觉得你们毕业后要是想去律师事务所,最好去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那里什么人都有,可以看到、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也经常和新来的人说,你们第一阶段一定是带薪学徒的,不要把工资看得那么重要,对你们来说,一个好的机会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先选择事务所再考虑工资的事情。
同学提问:我们怎样去训练我们的思维能力呢?现在市场又需要哪些方面的律师?
答:我一直相信一个人如果没有那么一种过程,就不会很专注地、很安静地去训练自己的思维。我大二时的暑假,看完了黑格尔《法哲学》的导论,我觉得只有早上7点到11点能够看得进去书。我想强调的是,每个人都应该花点时间去精读几本哲学书,越早越好,这些书都是很锻炼人的思维的,在上大学期间是训练思维的很好的阶段(有同学说反对李教授的上学专业课不重要,要多读哲学书的观点),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是这样的:人成功不成功其实不是特别重要,我有很多同学现在当了大官或者大款,但是人到了四十岁以后是活在境界上的,自己感觉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这个与年轻时候的人生规划有很大的关系。我认为西方哲学是训练我们的思维方式,而中国的哲学则是给我们一种价值观。这些东西才是我们最终要学会的。
同学提问:目前法学院想当律师的毕业生应当怎样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
答:首先,每个人应该琢磨一下自己是否适合做律师,没有哪个职业绝对比另外一个职业好,只能是哪种职业更适合哪种类型的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比如说我自己感觉做律师的人应该是灵活性比较强的、不太喜欢单调生活的、喜欢冒险的人,如果你是这样的人,就适合做律师。相反,保守的、稳重的人则不太适合当律师。
然后,你要对自己有一个认识,你是适合做一个很好的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者还是适合做一个专业型的律师?这也和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有的人是工程师型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认真负责的,他比较善于和事情打交道而不是和人打交道,这种人就要走专业律师的道路,并且适合到一个规范的、分工较细的事务所,这样可以专门从事一个领域的工作,充分发挥你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方面的经验。其实这两种人在一开始都是一样的,只是到一定阶段以后一部分人有了经营的资本和经验,就转而去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了,而另一部分人成了专业的权威。
同学提问:律师事务所培养律师的过程是什么呢?一般的公司会不会给我们这样的法律硕士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呢? ˉ
答: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实习的人很多,但因为不可能向社会敞开提供这个机会,所以一般都是熟人、朋友的子女亲戚。一个比较规范的律师事务所通常是师徒制的,就是去了之后给某个律师当助理,然后就是你跟的那个律师带着你,教你怎样写东西,怎样处理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另外事务所还会专门组织业务方面的培训。一般就是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培训律师的。
(200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