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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日期:2007-06-20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检察长会议有关改革有要求 ,我院于九八年十二月份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以及主要业务部门干警岗位交流等人事制度改革。又于九九年三月实施了检察长授权委托。分管工作责任制和轮换制度,迈开了人事制度改革的步子,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院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基层院的全面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人事制度改革的信心   去年七月份,我院新的党组班子组成后,为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要在全院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但部分院党组成员心存疑虑:有的担心搞人事制度改革,在铁东检察院历史上是第一次,没有经验,搞不好会把人心搞乱了;有的担心人事变动面太大,人们接受不了,对改革产生抵触,导致改革失败;也有的认为铁东检察院工件基础较好,能够稳稳当当保持就不错了,没有必要再搞改革。针对这些担忧、议论,院党组认真学习了《高检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意见》和韩杼滨检察长关于检察工作改革讲话精神,反复统一思想形成了四点共识:一是人事制度改革是高检院抓好队伍,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基本要求。搞好各项检察工作,加强全面建设,必须认真地贯彻落实高检院 的指示要求,抓好人事制度改革。二是人事制度改革是解决制约基层院建设发展的积习和弊端的主要途径。多年来,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的“铁交椅”,“终身制”没有革除;人员流动上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没有被打破,竞争激励机制没有形成;中层干部老化,缺乏活力,工作开拓进取意识不强;院领导分管工作权责不清,奖罚不明,工作关系不够顺畅;干警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形成了一些积习和弊端。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要得到根本解决,必须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三是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根本措施。队伍建设要从根本上治理,还是要靠改革,靠机制建设。四是人事制度改革是推进检察机关工作和全面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历史需要。检察机关的跨世纪发展关键在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很重要的是要解决人员的素质与跨世纪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人事制度改革是检察工作跨世纪的必然要求和历史趋势。   在统一认识基础上,党组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地搞好人事制度的改革。为了迅速实施改革,党组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反复研究、完善改革方案,在全院分步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干警双向选择、待岗辞退制度,主管检察长授权委托和分管工作责任制、分工轮换制,并逐步建立人员录用机制,使整个改革在全院配套实施,逐步深化。   二、 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作法   (一) 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交流制度。   首先,对现任中层干部进行考核筛选,确定是否留任。对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中层干部,动员他们退下来,不再担任中层职务。全院共有6名超过任职年龄的,不参加留任竞聘。院党组对符合任职年龄的在职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能否胜任做出估价,同时进行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测试;然后由符合留任条件的现职中层干部的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留任演讲,全院干警对其能否胜任中层岗位进行民主测评。党组综合对现任中层干部的考核考试、民主测评结果,决定中层干部的留任人员。经过考核筛选,全院有九名中层干部分别因年龄偏大,没有完成工作责任目标,群众测评票过低,淘汰下来。   其次,对空缺的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竞争。院党组对空缺的14个中层岗位(占全院中层岗位的70%)在全院大会上公开,干警按规定条件自愿报名,参与竞争,符合条件的27名干警全部参与。通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综合考核、政治业务考试,党组从中确定14名干警担任中层干部职务。   第三,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对主要业务部门特别是反贪、法纪等部们中层干部,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全部实行了岗位交流。   第四,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强化目标管理。中层干部上岗后,院党组对中层干部实行了年度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了中层干部必须完成业务工作,队伍建设,预防犯罪等五个方面主要工作目标,检察长与十二个科室 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年度任期目标责任状,规定完不成工作目标,由党组免职或自动辞职。   (二) 实施干警双向选择,实现优化组合。   首先,对全院干警进行政治、检察业务、平时表现的考核和考试,符合条件的予以上岗工作资格。其次,组织干警进行双向选择。干警选择科室,科长选干警。第三,对特殊岗位的干警进行调整交流,经双向选择,57名干警(占全院总数的77%)各自选择了自己的位置。   实行待岗和辞退制度。在干警双向选择中,经二轮双向选择不能上岗的人员,实施待岗。指定科室对待岗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由政工部门定期考核,具备资格的上岗。待岗三个月仍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再行三个月培训,仍不能上岗者,限期调离或辞退。全院共有4名干警在双选中落选,进行待岗培训。   (三)规范和落实分管工作权限和责任,实施检察长授权委托工作制度及分管工作责   任制和轮换制度。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干警双向选择后,如何明确副检察长职责和权限,使他们有职有权,负重工作,却一直是一个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过去由于副 检察长的权责不很明晰,因而工作无压力,正副职之间关系往往不够顺畅。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把自己分担的工作职权看成是独立权限,把分管工作看成了独立职权范围,拥权自重,偏离检察长的领导;另一种倾向是感到副职无权无责,工作无压力,推着干。对此我们实施检察长授权委托制,分管工作责任制和分管工作轮换制,理顺关系,配套改革。   一是建立和完善检察长授权委托工作制度。明确检察长对所属检察业务工作负全责。副检察长由检察长授权委派分管业务工作。检察长分别同副检察长具体行使承担。使正、副检察长之间的权责关系更加明晰。   二是规定副检察长工作职责,实行分管工作责任制度。在业务方面,规定了四顶责任:(1)分管业务工作的规划、规范的指导责任;(2)业务工作实施的组织直辖市责任;(3)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适用把关责任;(4)追究错案的直接责任。主管检察长对未经检察长决定和检委会讨论的案件负直接责任,造成错案的属直接责任人。在人员管理方面,规定了三项责作:(1)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责任;(2)重大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的直接领导责任;(3)主管业务科室 工作目标未室完成的相关连带责任。同时明确6条考核讲评办法。由检察长填写"副检察长考评登记簿"做为推荐任用、评功评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奖惩办法: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取,工作业绩突出的副检察长,建议上级机关予以优先提拔使用或立功奖励。对思想消沉,因主观原因工作长期不能提高者,建议或提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的调整或组织处理。   三是实行分管工作轮换制度。根据我院副检察长分管业务时间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规定分管工作满三年的一律轮换,日前三位副检察长的分工已全部轮换到岗,顺利展开工作 。这次轮换满三年后,正值检察长一届期满,再按高检院规定,实行五年轮换,形成检察长任职届满的副职分工周期轮换。   三、 人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促进和变化   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我院在短短时间内,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给全院各项工作和干警的思想面貌带来了明显的变化,使全院各项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充满活力,呈现出勃勃生机。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竞争激励机制。通过这次改革 ,改变了过去在工作和选人用人上无章可循的现象;改变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推委现象;改变了工作无标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搬掉了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铁交椅”,打破了人员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取消了工作好坏都一样的“大锅饭”。初步实现了工作有标准,考核有办法,奖惩有措施 。人人都在机制中工作,人人都推动机制运转。形成了各类人员尽职尽责,负重工作,全院上下同心协力,争先创优,蓬勃向上的新格局。   二是中层干部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14名年轻的干警走上中层干部岗位,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7岁降到了40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60%提高到80%。14名新上任的中层干部 中有12 名受到过上级机关表彰,分别被评为优秀检察官、岗位能手、优秀政法干警以及立功受奖。现任中层干部综合评估群众满意率由原来的不足50%上长为90%以上。   三是人员结构实现了优化组保。这次双向选择充分尊重科室负责人的选人意见和干警本人的自愿,同时考虑到科室 业务能力的强弱搭配,岗位交流的需要,进行了大幅度的干调整交流,全院调整干警57人,反贪、法纪、管钱管物的部门工作满三年的干警全部进行了交流。较好实现了人适其位,位得其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合理搭配,优势互补。   四是全院干警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强化全院干警不奋斗就要落伍,无所作为就要被淘汰的紧迫感。过去那种无所事事,混日子,“当了检察官不愁吃和穿”、“一张报纸、一杯茶,工资一分不少拿”的陈腐观念,庸人哲学失去了市场;工作中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说三道四,发牢骚,讲怪话的人受到了深深的角触及,压力增大,工作上 有了好的转机。激发了干警关心检察院建设,献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从中层职务退下来的6名老同志,工作毫无怨言,干劲不减,积极支持、协助新上任的从中层干部开展工作。新上任的中层干部十分珍惜党组和群众的信任及赋予的工作职位,倍感机遇难得责任重大。二科科长张力民上任伊始,带领全科超常规工作,在很短的的时间内审结了39起积存的案件,并成功地输6起立案监督案件,上半年全科各项工作考评在全地区排名第一。反贪局两个科至九月份查办案件20件,大要案达70%,办案数超过去年 全年的67%。增进了正视问题,勇于解剖自己的自责意识。原起诉科科长龙玉岩因自身要求不严,政绩平平,竞争中落岗。他深受触动。在第二次演讲中,倾述发自肺腑之方:“三十九票不称职是对我的公正的病评价。也是对我有生以来最深刻的一次促动和教育,使我从内心深处看到了自身的问题。”诚恳的态度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得到了大家的理解和信任,重新上岗,担任了民行科长,上半年他带领民行科办理了15起抗诉案件,超过去年同期的一倍。起诉科检察员顾小可是44岁独身未嫁的“大姑娘”,性格比较怪癖,由于她在办案中出现过违纪行为,在双选中落选 ,她痛哭流涕,声称“无颜面对世人”。经过帮助教育,她深刻反悟自己的问题。6月份经院党组考核,科内评议,重新上岗。强化了面对挑战,抓住机遇,敢于拼搏的竞争意识。人事制度改革给全院干警创造了一个施展才华,实现报负的机遇。进一步增强了积极参与竞争,迎接挑战,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信心和意志。讲学习、讲正气、比干劲、比奉献的风气在全院悄然兴起。   四、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人事制度改革是一次艰难的探索和复杂的变革,也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 ,在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深刻的体会:   1、人事制度改革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 ,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在这次人事制度改革中,我院始终坚持依靠区委的领导,争取区委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一是方案制定后,向区委书记汇报,并提交主管干部的常务副书记、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三人审定,逐项把关。二是实施改革由区委领导具体参与。区委副书记在全院干部制度改革大会上亲自动员。区委组织部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在一周时间内。共参加了四次党组会,共同研究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三是改革实施的结果报区委批准公布。全院14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到任,7名中层干部离职下岗,均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区委组织部当即做了批复,当天公布了区委关于中层干部任免决定,减少了各种干扰和阻力,使这次改革顺利实施。   2、人事制度改革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又要坚持群众公认,两者不能偏颇。只注重坚持党管干部,不注重群众公认,就会失去改革的群众性,挫伤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改革的成果也得不到群众的认可。而只注重群众公认,不坚持党管干部。党组对改革不把关,也容易产生极端民主化的倾向,使改革偏离正确的方向。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首先党组把关,在群众测评基础上,根据干部的能力表现和群众的认可程度,客观实际地任用干部。在测评票的测定上,规定了群众测评按1:1.6的比例,选出党组选用干部的预选对象,不机械的按得票多少来决定干部的任用。同时更加尊重群众的意愿,注重了竞争的公开和群众性,在群众测评中,3名在职的正副科长在留任选举中测评票没有超过半数,虽然三人都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但是群众不认可,党组没有留任。在竞争科长时,四名普通干警群众威信较高,得票较多,党组研究干部时反复考虑,尊重群众意愿,决定四名普通干警破格提拔为科长。在测评是,我们对群众测评结果公开唱票,当众展示,群众非常信服,一致反映党组人事改革公正、公开、透明度高,参加竞争的积极性越来越设高。   3、人事制度改革要注重思想领先,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一位。这次变革对全院干警的心灵是一次极大的震撼,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人们的心态失衡,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里落差。有的接受不了改革,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在改革中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非常重要。我们注重思想领先,深入地做好三种人的思想工作,把消极抵触的情绪转化为积极正确的思想。首先是做好年龄偏高,从现职中层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工作 ,由检察长直接与这六位同志逐个谈心,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和为检察机关所做的贡献,讲清改革是铁东检察院长远发展的需要,希望他们服从改革的大局,为党的事业负责。同时,细致地了解他们个人的实际困难、愿望和要求,按他们的意愿做了工作安排,这些老同志非常满意。其次是做好竞争中落岗的中层干部工作。这次竞争中三名中层干部落岗。他们思想准备不足,感到很突然,心里压力大,负担很重。院里对这几名同志格外关心,检察长先后两次分别与这些人谈心,让他们正确对待改革,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鼓励他们振奋精神,从挫折中奋起,主管该科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也分别同这三位同志谈心,党组还发动一些退下去的老同志,个别作这些人的工作 。目前这几名同志都能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对待人事制度的改革,积极投入工作 。第三,做好双向选择中落选待岗干警的思想工作。全院四名干警落选,做待岗处理。其中有三名女同志心里承受能力都比较差,院党组明确分工,安排做工作。考虑这些人的心里承受问题,党组改变原方案规定的作法,没有在全院大会上公布待岗人员,而是个别明确,由科长掌握,政工科组织考核了解,缓解了这些人的心里负担。目前这些人的工作都很平稳。在这次改革中全院干警没有一名闹事的,没有明显对立情绪的,没有对改革抵触不服的。   4、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艰难的探索,要不断完善、提高、深化。这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实施检察长授权委托制,副检察长分管工作责任制、总体上来说取得了圆满成功,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个完善提高的过程。实施改革后,我们注重改革的运行和实践,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从客观实际出发,不断解决改革中暴露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我们没有把他们作为改革的成果来宣扬,而是把他们作为具休工作的实施者,加大了工作压力,赋予很高的工作指标,他们很快按照党组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组织本科人员投入了工作。三月份,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对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工作培训,逐个科室研究工作的思路和途径,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5月人参,党组对上岗的中层干部的工作目标的完成和本人的工作状况进行阶段性的考评,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 ,促进了他们的工作 。我们还分阶段对4名待岗人员进行两次考评。6月初,党组根据4名待岗人员的考评情况,决定他们重新上岗。结合半年工作总结,我们对副检察长履行职责分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测评和考核,促进他们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确定的分管工作,实施好检察长委托的权力。通过这些措施,全院各科室 、各方面的工作全面顺利展开,有效地运行,越来越明显地展示了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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